东莞社保的扣费是实行按月征收,征收期从当月1日起至该月最后一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征收期不顺延,对于在征收期内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征收期终结的次日期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