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如下:1、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2、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3、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