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按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
法律依据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