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二、其监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