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医保卡都一一对应每一个人的身份证号,也就是说账户是个人身份证账户,旧医保卡如停用后会自动把余额转到新医保卡上的。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