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个部分组成。二、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三、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减税措施,特别是今年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允许单价500万元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限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第二条 扎实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按照“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税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 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执行好税务总局新推出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条措施”,全力打造税收领域“放管服”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