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采用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 不得少于 7d 。二、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三、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
法律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三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中的子分部工程,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6个分项工程。前4个分项为施工工艺控制类型,后2个分项为结构综合验收类型。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各分项工程又可分为多个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