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票报销规定(出租车票报销时间规定)

一、为了便于工作,有效节约交通费用,特制订本规定。二、高管(含)以上人员不得报销出租车费,高管(含)以下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报销出租车费。三、公司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严格控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0 18:39:18

一、为了便于工作,有效节约交通费用,特制订本规定。
二、高管(含)以上人员不得报销出租车费,高管(含)以下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报销出租车费。
三、公司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严格控制出租车费的报销与支出,杜绝浪费。员工因公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报销出租车费:
1、因公携带贵重、大件物品或现金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
2、迎送客人(有客人同行的);
3、任务紧迫,不乘出租车难以完成任务的;
4、夜间加班,无其他交通工具或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仅限女员工);
5、其它紧急公务。
四、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公出一律乘坐公交车,公交卡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五、目前各部门报销额度暂定为:招商、企划部:400元/月;财务部:200元/月;人事行政部100元/月,工程部:50元/月;物管部:50元/月;公交卡:100元/月。
六、员工报销出租车费,应提供有效出租车票并在后面注明报销人姓名、乘车起始地、事由、具体日期,本人签字,分管业务副总签字审批。
七、出租车费按月报销,每月25日前各部门汇总到行政部(25日后发生的划归到次月报销),由行政部统一进行报销,延期将不予报销。
八、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请各部门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九、本规定由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法律依据

《出租车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费用报销管理工作,结合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员工外出办理公事原则上以派公务车、乘坐公交车为主。

第二条无公务车、因特殊情况不能乘坐公交车的以下情况可乘出租车或办理私车公用手续

1、因公办事携带大量现金;

2、携带较多物品;

3、二人以上、办理公务乘坐公交时间长、转车、步行不方便;

4、和业务单位同行或办理紧急公务;

5、恶劣天气或处理突发事件;

6、晚间加班无公交车可乘坐;

7、库领导批准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批准权限:库主任、副主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主任报告批准后,向综合科即时短信报备。

第四条从严控制出租车费用支出,各科室负责人分管副主任、要严格把关;财务审核时要严格核对报备、时间、金额、检查发票背面乘车人签字。

第五条出租车票一事一报,不得累积报销。

第六条本规定自库主任办公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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