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积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材料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