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土地罪追诉期是多久(非法买卖土地的追诉期)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最高刑期是七年,同时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犯罪不再追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06:49:29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最高刑期是七年,同时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犯罪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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