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等于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乘以套内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