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退休待遇是专门针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其问题情节应当受到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的,应同时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52条: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一)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办理。(二)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起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