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5 19:10:33
您好,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最新《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具体是预交还是后交,一是看合同约定,二是看小区物业运行情况。但有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政府规章,各地规定不同,有些地方规定不得预收6个月以上的,,有的规定不得预收一年以上的,具体还是要看你所在的地方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