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四个条件的乡镇企业提出申请;2、企业在县局领取《乡镇企业登记备案表》并填写,由企业负责人确认内容签字;3、乡镇企业办公室初审盖章,县级乡镇企业管理局审查确认盖章;4、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申请人经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因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资格随之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