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迁入女方,属于婚姻投靠,所需材料如下: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