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