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22:4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