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优惠政策如下:一、被确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成员中已有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且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二、家庭成员中无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