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共同赡养人全部都要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