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产假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产假规定文件)

所有单位统一标准是98天。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7 04:40:22

所有单位统一标准是98天。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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