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