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特别规定第三者的处理问题,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的过错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