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妻子全额报,丈夫报一半。2.据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员介绍,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中增加新生儿医疗费用支付项目的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将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