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负责人怎么去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负责人一般不需要对方承担责任。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存在过错的,则按照其过错的情况对公司的债务等问题承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07:02:28

分公司的负责人一般不需要对方承担责任。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存在过错的,则按照其过错的情况对公司的债务等问题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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