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没有在外地办暂住证,只要在外地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外地起诉,因为法院认定一个人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不是单单依据暂住证,被告的工作单位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