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告xx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我本人现有桂D71xxx南骏牌轻型自缷货车壹台,营运证号码为4504011xxx,发动机号码为01279xxx,车架号码为LS1D12B790257xxx,因为没有货物运输,自20xx年xx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