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补贴申请书一、申请人姓名: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三、申请原因:1、个人基本情况简介:,女,1985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南津镇人,2014年6月定居合肥,2014年招录为安徽省特岗教师,2014年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