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你委受理我因工伤保险待遇诉xxxxxxx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方代理人:(注: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1、姓名xx,男,山东xxx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