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