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暂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东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
法律依据
《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三条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