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