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构成我国《刑法》中的行贿罪。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或者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受贿罪。
(一)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三)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四)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五)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多次索贿的;
(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八)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