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自己的钱,不是偷来抢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分钱也是钱!二、打官司伤和气,费神耗时,通常认为上了法院就是彻底撕破脸面了。上述二个观点,都有道理,怎么看怎么想,全在于你个人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