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包括哪些(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7 06:54:59

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辟谣】
问: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答: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醒】
问:没有辞职怎么提取公积金?
答:没有辞职的情况下,想要提取公积金,只要满足相关的几个条件,都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