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单方“免责”声明是否有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02:58:3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三包”是消法对商品经营者的强制性规定,商品经营者无权单方面声明免责。
所以商家单方“免责”声明无效。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三包”是消法对商品经营者的强制性规定,商品经营者无权单方面声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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