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些外地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以为让员工签字声明放弃就可以规避风险,实际上,缴纳社保是企业法定义务,即便员工签字放弃也不行。他们接触到一些员工,虽然签字放弃社保,但到头来又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明文规定企业要缴纳社保,仲裁结果就显而易见了。
此外,企业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现在,企业规章制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现象少了,但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合法,即必须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确定后的规章制度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很多企业因为疏忽了这点,导致仲裁结果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