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0 07:24:27
1、确认之诉
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
2、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
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3、给付之诉
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行为给付之诉通常分为积极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行为给付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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