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20:26:23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以后就业了可以用原来的账户继续缴纳。
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新单位证明),不同省没有关系,中心会负责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一、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凭离职证明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销户提取的,具体的提取材料以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准。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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