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6 15:29:51

企业为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财税〔2006〕10号文件中的免税项目,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所以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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