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