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照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