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三是在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