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职工而言,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基数之和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9.5%、个人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0.5%、个人0.5%,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0.2%—1.9%。
注意事项
1。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具体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加浮动费率办法。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一、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