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条件一般有哪些(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中有关离婚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15:02:48

《民法典》中有关离婚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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