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提出有效证明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提不出,将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所规定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为准来界定“严重”。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注意,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兼职,对用人单位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无效。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成为职位均违反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当然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有劳动者已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有罪的事实。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