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更正姓名的:1.申请表;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姓名变更更正理由凭证材料;4.系在校学生的,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5.有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