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5 16:20:18
如果能在档案馆找到当年的婚姻档案,就可以到民政部门补办。如果档案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则要去居委会或单位开具证明,证明当年结婚证(婚姻档案)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属于同一个人。如果找不到婚姻档案,双方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一份夫妻关系证明,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选择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即可;或者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自出具一份夫妻关系证明。然后,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到原婚姻登记处或夫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5条到17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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