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借条,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

对公司发生效力。1、在确认借条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真实(即印章系有代表权的人加盖)的前提下,即使盖的是发票专用章而非公司法定名称章,仍应认定该借条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9 10:33:17

对公司发生效力。
1、在确认借条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真实(即印章系有代表权的人加盖)的前提下,即使盖的是发票专用章而非公司法定名称章,仍应认定该借条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2、盖章之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理人的,即便其没有盖章甚至盖的是假章,只要其签字是真实的,或能够证明该假章是其自己加盖的或同意他人加盖的,仍应视为公司行为。
风险提示:盖章行为的本质在于表明行为人从事的是职务行为,而从事职务行为的前提是,该自然人不仅须是公司的工作人员,而且还需要享有代表权或代理权。有代表权或代理权的人盖章确认的合同,自然对公司具有约束力。而无代表权或代理权人加盖的公章,即便是真公章,也不能产生合同有效的预期效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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