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就属于从犯。起辅助作用,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是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