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